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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古代的拍卖活动
作者:管理员    发布于:2015-04-25 10:12:02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
中国古代的拍卖活动

 

作为一种经济行为,中国古代封建社会时期就曾经有过拍卖活动。据考证,中国古代的拍卖有称“唱卖”的,来源于印度佛教处理亡僧衣物的方式,7世纪在中国佛教寺庙中已渐流行。《十育律》一段条文称,佛言:“从今日听众僧中卖衣,未三唱,应益价。”“三唱未竞,益价不犯。”这里所说的“三唱”指最后叫价三次;“益价”当加价讲;“犯”表示抵触;故大意为拍卖衣物时,凡叫价未满三次时,竞买人即可继续加价而不受限制,直至拍卖标的被“三唱”卖出为止。另据《能典·食觅·田制》记载,唐玄宗开元25年(737年)诏令:“诸以财物典质者,……经三周年不赎,即告拍卖。”这是中国古代较早使用“拍卖”一词的例证。

随着中国对外贸易的增加,特别是鸦片战争失败,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以后,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将更加先进的拍卖机制引入中国。中国最早的拍卖活动发生在广州,来华外商经常以此方式销售商品。如1821年英国东印度公司运送一批印花布便在广州拍卖脱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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